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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微信公众号、微信群、QQ群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年05月24日 11:30 阅读:

校内各部门、各院部:

 为加强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群、QQ群管理,规范网络传播秩序,掌握我校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群、QQ群总体情况,依据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、《即时通讯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》和《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》的规定,按学校领导要求,现对全校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群、QQ群进行统一集中备案登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一、集中备案登记时间

 2018年5月25日—6月25日

 二、备案登记范围及责任划分

 1、全校各部门、各院部所有以学校工作为内容建立的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群、QQ群,要集中统一登记备案。各部门、各院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各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。

 2、各学生团体、学生组织的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群、QQ群由所属部门、院部负责登记备案并进行管理,各部门、院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。

 三、相关要求

 1、全校各部门、各院部要提高思想认识,积极做好登记备案工作。认真填写《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群、QQ群备案登记表》,纸质材料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6413办公室,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。

 2、微信群登记备案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,集中登记时间结束后,新开通的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群、QQ群有变更的,在开通或变更10个工作日内填写《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群、QQ群管备案登记表》,并进行备案。

 3、各部门、各院部的负责人和各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,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,保证不出现责任事故。否则,将追究相关责任直至法律责任。

 四、备案登记地址:现代教育技术中心6407室

 联系电话:18539800521

 邮箱:150985617@qq.com

 

 

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
现代教育技术中心

2018年5月24日